| 金羊网报道 日前,甘肃儿童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终于有了眉目:据甘肃武威市卫生局9月22日发布消息说,经初步检验,导致武威市实验幼儿园307名儿童集体食物中毒的原因,是幼儿园食堂购买的生猪肉中带有志贺氏病菌,儿童食用猪肉后发病。目前,该幼儿园的食堂已被查封。(9月22日新华网)
至于事件发生原因在不在武威市实验幼儿园身上?非是这篇文章阐述的核心,不妨这样思考,该幼儿园是从哪里购进这些猪肉的?怕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据武威市实验幼儿园园长宁生琴说,幼儿园在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有严格的制度,一直是定点进货,做饭时黄瓜要削皮,其他蔬菜要求清洗三四遍。保健医生和幼儿园管理人员经常监督食堂的卫生状况,经常消毒。在这里,我宁愿相信该幼儿园的说辞,毕竟作为一个提供儿童进餐的幼儿园食堂,敢于漠视孩子的健康以及饮食安全问题吗?退一步说,商业竞争激烈的当下,很多幼儿园招收生源的首要保证就是提高的服务质量如何?作为家长方面也会严格考察之后,才会放心把孩子送入某一幼儿园。
按照幼儿园所解释的“定点进货”、“经常消毒”等,应该不是在制作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它的源头一定在原材料这一关上。既然是定点,就应是从合法、安全渠道进货。那么带有志贺氏病菌的猪肉,又是怎样合法流入到市场上呢?现在生猪屠宰、入市,不是有一套完善的检测体系吗?你看哪一个市场上一条条生猪肉不是加盖着检疫部门的大红公章?这个责任应该谁负责?不晓得如此麻痹大意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是如何管理的?
或许这仅仅是个体户经营猪肉,因分散不便管理,那么连政府部门规定的定点屠宰场也不好监管吗?想必不是不想监管,怕是不作为。我实在相信,在当下,经营单位(或经营者)面对政府,它(他)并没有多好的享有政府部门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便利。以我个人经验来看,当前很多政府部门,特别直接管理商业这一块的,他们“收钱”异常积极,服务压根儿别提。说来,商业管理这一块,不但有直接管辖的工商管理局,还有国税、地税部门,作为特殊行业的食品业还有卫生部门、相关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局等介入管辖,这么多部门联手也搞不定一个食品安全问题,令人确实匪夷所思。
如果说,这是把食品安全问题有意扩大化,也有违基本事实,它确实涉及到当前中国境内很多肉类以及肉制品安全问题,这就有不远的一例:卫生部9月14日晚发布紧急公告中称,近日连续接到河北省和山西省发生肉毒梭菌食物中毒事件报告。经河北省卫生厅调查,在石家庄市乾丰食品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光食品厂、石家庄市独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定州市新宗食品有限公司、饶阳县健民食品厂生产的“肉疙瘩”火腿肠中检出肉毒毒素,流行病学调查证实发生在河北省和山西省的肉毒梭菌食物中毒事件与上述产品有关。(9月15日《北京晨报》)
难道这些厂家都是非正规厂家吗?都是非法的“黑砖窑”不成?它总有合法的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吧?总有卫生部门的生产许可证吧?作为受理于国家合法流程审批的“正当企业”怎么也会发生这样的事件?谁应该主要承担这起说来不小的五家“正规企业”生产的肉毒梭菌火腿肠引发的河北省和山西省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无良厂家自然难辞其咎,难道相关职能政府部门就可以摆脱责任吗?在我看来,至少也是一种监督不力的结果,才“人为”的导致这次大面积肉毒梭菌食物中毒事件。
令我有点啼笑皆非的是,公告指出: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购买和食用上述产品。说句“强词夺理”的话,哪个人长着双火眼金睛可以看出肉类以及肉制品的毒素细菌?即使这起“广而告之”的厂家生产的火腿肠不购买,但是,谁给予保证除此之外的其它厂家生产的肉制品就是百分之百安全的?既然这五家就敢于昧着良心非法生产带毒肉制品,其它厂家哪有什么理由让消费者去相信他们就是合法经营?在这个企业信誉成问题的当下,消费者有权利怀疑任何一家企业的信誉度。
从河北省和山西省大面积肉毒梭菌食物中毒事件,到甘肃幼儿园儿童集体中毒事件,可以说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个案,也并非是偶然突发事件,这似乎让消费者看到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中国老百姓日常生活的食品类大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他们既辨别不出瓜果蔬菜中农药残留物是否超标,也辨别不出肉类以及肉制品中是否含有大量肉类病菌,更吃不出来哪条鱼、虾是否产自于环境污染严重的区域?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应是一个一连串的问题,既与当前环境污染命在一线;又与相关职能政府部门监管缺位、职责不力有极大干系;当然,这其中也有因素罪在于那些无良、不法奸商的商业信誉体系建立问题。然而,问题仔细追究下来,不无全都与政府部门的渎职失职或藕断丝连、或千丝万缕的纠缠交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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