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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洱海治理经验和保护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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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誉为“高原明珠” 的洱海是云南第二大高原湖泊,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跨大理市和洱源县,湖泊面积250km2,属澜沧江—— 湄公河水系。洱海集城市生活供水、农业灌溉、发电、水产养殖、航运、旅游和调节气候等多种功能为一体,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被视为白族和其它民族繁衍生息的摇篮 J。近年来,由于周边人口压力的增大和旅游业的发展,给洱海的水环境带来了新的问题。洱海水资源的生境状况直接关系到洱海地区的生态安全,在对洱海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的同时,采取对策和措施保护洱海生态环境,是洱海地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推进环洱海生态农业建设,保护洱海,是大理市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向产业化、规模化、效益最大化方向发展的基础,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维护“三农”利益,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为此,加强环洱海生态环境建设,切实保护洱海,已成为大理市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城乡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1 洱海生态环境现状

    洱海自古以来就以“玉洱”名闻天下,20世纪70年代以前,湖水澄碧如玉,清澈透明,风光秀丽,充满着勃勃生机。70年代以后,由于对洱海资源的过度索取及不合理的开发利用,造成滩涂和湿地大面积丧失,近岸湖滨区严重污染,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环境开始恶化。l996年和1998年,洱海两次爆发全湖性的“蓝藻”危机,水体透明度由3~5m下降到0.4~1.5m,湖泊的营养化程度由l995年以前的贫中营养级上升为富营养级,水葫芦、水花生等恶性杂草亦大量繁殖蔓延,北部湖区已经出现明显的沼泽化。

    洱海的环境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民众的极大关注,大理明确提出“要像保护眼晴一样保护洱海,决不能让洱海变成第二个滇池”,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取消洱海机动渔船动力设施和网箱养鱼设施的通告》等一系列旨在减少污染、治理污染源的法规和文件,并与中国环境科学院合作开展了洱海湖滨带的生态恢复建设工程。

    2000年初,州政府又组织大理、洱源两县(市)及相关部门在洱海环湖周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退三还”运动,实施退塘、退房、退田还海。通过保护和加强治理,洱海污染指数、富营养化水平和藻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2002年l1月,洱海管理局和大理州环境保护局通过对洱海不同区域位置测点34个,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了测定和评价。从发布的洱海水环境质量公报上看,洱海流域水质监测点中符合Ⅱ类水质的测点比例为32.4%,符合Ⅲ类水质的测点比例为61.8%,属Ⅳ类水质的测点比例为2.9%,劣V类水质的测点比例为2.9%。就整个湖泊来说,营养状况已经为中营养水平,卡森指数在逐年上升,总体水质正在下降,水环境恶化的趋势依然十分严峻。

    2 洱海治理主要措施

    从2004年到2006年,洱海水质已连续三年总体达到并保持Ⅲ类标准。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调研组近日在考察洱海后认为,“洱海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2.1 狠抓洱海湖滨带恢复建设,有效控制内源污染。

    从03年开始,先后完成了从大关邑至罗久邑生态恢复约10公里,包括湖滨带核心区及桃溪河口南北两片渔塘生态恢复;完成了从罗久邑至罗时江河口约38公里湖滨带建设;完成了沙坪湾生态恢复工程,对整个沙坪湾进行了基底修复,清除了覆盖在湖底的水生植物残体和腐植层;完成了满江-机场路湖滨带生态修复9.7公里,对工程区范围内原有地形及废弃渔塘进行全面改造和生态重建。

    2.2 狠抓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整治,有效控制点源污染。

    为了使洱海流域工业全面实现污染源达标排放,先后关闭、搬迁了一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促使大理市洱滨纸厂和4家水泥厂等一大批企业新上污染治理项目,实现达标排放。全面整治大理石加工业,全面规范和取缔了洱海周边的洗车场,切实加强流域内新建项目的“三同时”现场监察工作,杜绝出现新的污染源。

    2.3 狠抓农村生产生活污染治理,有效控制面源污染。

    在洱海流域全面推广控氮、减磷、增施有机肥的科学施肥方式,5年推广土壤磷活化剂30.6万亩。在蔬菜生产重点乡镇每年推广施用生石灰调酸改良土壤示范5.2万亩,举办中心示范样板36万亩。加大作物结构调整力度,以包谷、烤烟为主的大春旱作面积逐年增加,有效减少化肥用量。

    在大理市、洱源县完成生态家园“三改一池”建设7984户,建成单口沼气池3.6万户。到05年底已全面取缔流域范围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从06年底开始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有毒有害不易降解塑料制品。到07年底聘请了四百多名河道、滩地管理员,以及近千名农村垃圾收集员,对流域村庄及河流垃圾进行清理收集,沿湖建成9座乡镇垃圾中转站、706个垃圾收集池和两个垃圾处理场,入湖河道垃圾管理和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不断加强。

    2.4 狠抓面山生态建设,有效控制流域污染。

    按“生态优先、重点突出、集中治理”的要求,集中实施了退耕还林16.2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8.46万亩,人工造林1.8万亩,飞播造林3.84万亩,森林管护328.4万亩。流域内共计实施标准化小流域治理15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9.8平方公里;在洱海流域取缔石灰窑、采洗沙厂,对洱海的保护治理产生了重要作用。

    2.5 狠抓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控制生产生活污染。

    先后实施的大理古城至下关截污干管工程与洱海南路综合管网工程同步投入使用。海东至登龙河截污干渠工程一、二期已建成投入使用,三期已开工建设。下关东城区雨污分流综合管网建设已经启动一期、二期工程,三期已委托可研编制和工程设计。

    2.6 狠抓综合管理体系建设,有效确保依法治海、管海。

    加大了依法治海、依法管海的力度,充分运用《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权,于1988年制定颁布《洱海管理条例》,并在1998和2004年分两次对《洱海管理条例》作了及时修订,将洱海正常来水年的最低生态运行水位从原来的1971米提高到1972.61米,将洱海从云南省电网枯季调峰地位改变为以环保为主,水资源调度权交给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基本实现了统一管理、综合执法。

    3 洱海模式的主要经验

    3.1 大理洱海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一般情况下,环境保护与治理投入大见效慢。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往往被认为是相互矛盾的问题,尤其在那些财政并不富裕的地区,容易被决策者忽略。大理的发展,要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抢的是经济效益,谋的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堵的是“先污染后治理之路”,洱海保护治理与大理经济发展并没有形成矛盾,并没有使大理的经济发展速度放慢,而且经济社会发展倒是加快了,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1-6月份,大理州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1.7%;财政总收入同比增长37.44%;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9.3%;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8.07%。
通过几年来的治理与保护,洱海水质明显好转。今年以来,虽然遭遇罕见旱情,在来水幅度减少的情况下,洱海水质始终保持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日前,洱海被国家环保总局认定为“全国城市近郊保护最好的湖泊之一”,并在全国推广“洱海经验”。

    随着洱海环境的改善,洱海的魅力不断增强,许多有识之士和实力雄厚的商家已经瞄准了大理这块宝地,慕名前来旅游度假和投资兴业。仅2006年,大理市旅游人数及旅游收入分别比2002年增长9.98%和53.7%;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比2002年增长25.2%。大理州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格局正逐步凸显出来。

    3.2 建设生态农业

    环洱海生态农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涉及到各行各业,以及各类科学技术,各级政府上下齐心、通力合作开展此项工作。环洱海生态农业建设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保护洱海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农业为主题,树立以人为本,加强领导,依靠科技,增加投入的原则,来建设环洱海生态农业。针对洱海水质恶化,洱海生态环境发生变化,不仅影响到城乡人们的生产和生活,还直接影响到大理市国民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和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为此,抓好环洱海生态农业建设,保护洱海生态环境成为确保大理市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和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主要工作之一。在环洱海生态农业建设中,种养殖业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

    一是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作物布局,合理轮作,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二是推广优化平衡施肥技术措施,保护洱海生态环境,逐步向测土施肥、因缺补缺的科学频配方施肥方向发展。

    三是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发无公害优质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全面促进农业向高、优、高方向发展。

    四是建立健全农业生产中农药使用监管体系,严禁环洱海周围使用高毒、高残毒农药,加大安全、高效、低残毒农药和生态农药开发应用,确保城乡人们吃上放心粮、放心菜,保护洱海生态环境。

    五是发展规模化生态型的乳牛养殖场,走无公害生态型乳牛养殖道路,全面提升乳畜业的综合经济效益。

    3.3 着力于综合、全面、系统的工程治理,切实增强洱海保护治理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大理对洱海的治理,首先就确立起科学的、系统的综合治理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实现洱海Ⅱ类水质目标;体现“两个结合”:控源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实现“三个转变”:湖内治理为主向全流域保护治理转变,从专项治理向系统的综合治理转变,以专业部门为主向上下结合、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治理转变;突出“四个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湖滨带生态恢复建设、入湖河流和农村面源治理为重点;坚持“五个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法制创新、科技创新;全面实施洱海保护治理“六大工程”:洱海生态修复、环湖治污和截污、流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和城镇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流域水土保持、洱海环境管理工程。

    3.4 建立健全洱海保护治理的长效机制。

    创新了管理体制,多年来洱海由州直管,一个洱海被两个县市分割,基层管理、保护的积极性不高。为改变这一现象,把洱海管理局调整为市属市管,将原隶属洱源县的江尾、双廊两个乡镇划归大理市,将整个洱海由大理市统一负责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

    州政府与大理市、洱源县和州级8个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了洱海保护目标责任书,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并实行风险金抵押和一票否决。建立河(段)长负责制管理模式,明确环湖各镇镇长为其行政范围内入湖河道管理的河长,并由各镇聘请河道管理员对各河段进行责任管理,确保了各项治理任务的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3.5 着力于法制建设,切实加大依法治海、依法管海的力度。

    长期以来,洱海实行夏秋蓄水质差的洪水,冬春放清水发电,低水位运行,加速了水质恶化。经过反复科学论证,2004年,依法按程序重新修订了《洱海管理条例》,将洱海正常来水年的最低生态运行水位从原来的1971米提高到1972.61米,确保洱海生态用水。

    “十五”期间,在全面巩固洱海“三取消”的基础上,依法实施了洱海“三退三还”工作,共退鱼塘还湖4324.94亩,退耕还林7274.52亩,退房屋还湿地616.8亩。同时取缔湖内挖沙船9艘、机动运输船126艘,对103艘小旅游船减量重组,保留了52艘并按环保要求进行了技术更新改造。

    同时,全面清理、整治、取缔、规范了洱海面山采砂取石行为,并从2004年开始,首次对洱海施行全湖半年封湖禁渔。此外,大理州人民政府还先后完善和颁布实施了洱海水污染防治及入湖河道垃圾污染物处置、滩地管理等实施办法,加强对洱海径流区内农药、化肥的使用管理,为依法治海、管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6 着力于科技推广应用,切实提高洱海保护治理的质量和水平。

    制定了《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2003-2020)》,为洱海的科学防治奠定了基础。大理州聘请全国一流湖泊治理专家指导,制定了洱海水质监测方案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方案,每月一次对洱海主要入湖河道水质进行监测,及时跟踪掌握洱海流域面源污染及水质动态。强化了科技推广应用,加大科技项目的试验、示范、应用。控氮减磷,优化平衡施肥等生态产业技术在洱海流域大面积推广应用,“仁里邑农村生活污水湿地处理技术”和“云南庆中污水处理厂利用硅藻土处理城市污水技术”等减排控污技术获得成功,建成了“数字洱海”信息管理系统,组建了“洱海湖泊研究中心”,切实提高保护治理的质量和水平。为进一步加大洱海科研力度和科学保护治理水平,州人民政府还于今年4月批准成立了“中国大理洱海湖泊研究中心”。

    3.7 着力于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保护治理资金。

    洱海治理需要大量投入,其中“十一五”期间计划总投资约为15亿元。对此,当地政府不断创新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投入。一方面,提高水资源费的收取标准,并从今年7月1日起依法征收洱海风景资源保护费。另一方面,向银行贷一部分资金,并依靠社会力量,率先在全省采用BOT方式由云南庆中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投资35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5000方的灯笼河污水处理厂,取得了投资省、占地少、运行费用低、处理效果好的成果。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的项目、资金支持,以及世行项目资金。截至目前,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五”计划提出的20个项目,已完成19项,完成投资72015.47万元,对洱海的保护治理起到了标本兼治的作用。

    3.8 着力于发动全社会参与,全力打造洱海保护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洱海保护治理是一个区域性、社会化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部门的主导组织,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2004年,大理启用了以洱海保护为重点的中、小学地方环保教材,从娃娃开始狠抓环保教育。
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讲座、墙报、黑板报和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了全州广大干部和各族群众的“洱海清、大理兴”意识,使洱海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洱海保护治理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3 洱海治理和保护存在问题

    洱海“草绿水清”的稳定良性生态,在2003年已经崩溃,现在正处在富营养化高度敏感时期。初步分析, 造成洱海水污染主要来自以下方面:洱海水体的自净能力没有完全恢复;入湖河道多数水质没有达到要求,致使水体中的含氮量一直降不下来;入湖水量减少,从苍山18溪进入洱海的优质水,较6年前减少了80%;沉水植物生长缓慢,目前洱海沉水植物分布面积还没有达到1995年以前的五分之一;大型底栖动物锐减,导致生物链中断。所以,蓝藻全湖暴发的几率仍然较高。由于湖体多年的污染物积累,富营养化程度较高,加上原有的水生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虽然得到一定恢复,但自净能力还较弱。污染源从城镇和工业转向农业和农村,农业、农村面源污染负荷占流域总负荷的70%左右;入湖河流水质仍然没有得到较大改善,河道汇水进入洱海的磷和氮分别占总量的60%和70%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雨污未能分流;限于地方财力,洱海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工程的建设。

    4 保护洱海对策

    4.1 适度增加并保护好湿地、滩地,在增强洱海自净能力上取得新突破。

    适度增加并保护好湿地、滩地,对洱海法定海拔高程1974.31米内的部分农田、房屋,以及原“三退三还”中因海防高程线的界定不清晰遗留的部分农田、房屋,实行还湖还湿地;进一步建好湖滨带。按照洱海湖滨带建设规划设计,凡是新退出来的湿地、滩地,按照“退一块,种一块,管一块”的原则,及时高质量地栽种柳树。结合湿地公园建设,大胆探索和创新,解决树种单一的问题,提升洱海西区与机场路湖滨带重点地段的档次。

    对洱海东岸污染严重的重点湖湾,坚持控源与生物治理相结合;管好滩地。重新埋设洱海保护界桩,在洱海保护区范围内,一切建设项目都必须服从服务于洱海保护治理。在海防高程1974.31米范围内,严禁新建一切建设项目。
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加强对现有沿湖酒店、山庄等单位的环保监管,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强化沿湖乡镇保护管理滩地的职责,实行目标奖惩责任制、报酬浮动制,加强监督,充分调动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2 截污治污,在严格控制污染上取得新突破。

    科学规划,加快实施洱海环湖截污干渠工程。高标准建好城市排污管网,做到雨污分流、配套建设,一次建成;大理、洱源两市县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管护,提升改造,确保正常运转和处理达标。严格控制点源污染,对村镇的污水要探索和推广土壤净化槽等低投资、低成本的可行方法进行处理。

    4.3 管好垃圾,在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上取得新突破。

    把改善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与改革农村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管好农村生活垃圾、人畜粪便,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垃圾池建设和垃圾清扫工作,高标准建设垃圾池,垃圾处理厂,改厕,管好粪便。按照因地制宜、一户一厕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户现有的房屋和庭院,每户建设一个家庭生态卫生旱厕;改养、解决畜粪。改革养殖方式,稳步推广良种繁育、改圈改槽、饲料青贮、科学管理、疫病防治等综合配套技术,从根本上解决圈肥重复使用,随地堆放,污染环境的问题。调整种植结构,鼓励和引导流域内农户多种旱作、经作,减少农业残留化肥、农药等污染物随水入湖。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大循环农业推广力度,逐步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化、技术生态化、生产清洁化和产品优质化。

    4.4 整治河道,在控制水源污染上取得新突破。

    以净化水质为首要目的,按照满足绿化、美化、净化,防洪、灌溉、排涝、交通、环保功能的要求,对洱海主要入湖河流弥苴河、永安江、罗时江、登笼河、波罗江,以及苍山十八溪进行综合治理。积极争取世行贷款,力争“十一五”期间完成洱海主要入湖河道的水环境综合治理。

    4.5 治理水土流失,在改善流域生态上取得新突破。

    切实加强大理、洱源两县市的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在洱海流域实施封山育林、山羊禁牧。结合海东开发,抓好洱海东面山的绿化。加强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苍山东坡严禁挖山取石,流域内其他地区采矿采石实行定点限量,严格准入。

    4.6 加强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洱海保护法规体系。

    修改完善与“洱海管理条例”相配套的污染防治、水政、渔政、航务、流域村镇及入湖河道垃圾污染物处置等各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把洱海治理保护作为大理市、洱源县、州级部门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洱海治理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建立洱海保护治理专项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保护治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加强水位调度,从2007年起,在平水年景条件下,洱海蓄水一定要达到最高水位1974.31米,最低水位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水位1972.61米。调整封海时限,从2007年起实行全湖上半年休渔,所有渔船进港。严禁在洱海拉大网,取缔大型拖网,增加鱼苗投放种类,提高洱海自净能力;加强管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调整和充实“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领导组”,健全工作制度,每月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加强洱海管理队伍及班子建设,提高洱海管理装备水平,加强对水上安全生产的监管。

    4.7 创新投融资机制体制,千方百计增加投入。

    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以及国内外治理资金支持的同时,用好用活洱海保护治理工程贷款。鼓励民营资本投入环保设施,鼓励社会捐资赞助治理洱海。

    4.8 切实加强洱海保护治理宣传,使“保护洱海人人有责,共同参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的思想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

    洱海的治理与保护是一项艰苦、长期、复杂,涉及面广的浩大工程,同时又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在洱海治理与保护中,一定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正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大胆创新,勇于突破,这样才能使洱海永葆青春。 (来源:资源网   责编:郭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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